Copyright ?2013-2017 中國知網論文查重檢測系統入口 All Rights Reserved. 網站備案號:黔ICP備19012782號-3.
1、檢驗檢測周期劃分. 新安裝電梯監督檢驗后6年以內,每3年檢驗1次,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;使用6年以上、15年以內的電梯,每2年檢驗1次,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;使用15年及以上的電梯,每1年檢驗1次、檢測1次。. 對于使用15年以上經重大修理的電梯,監督檢驗后視同使用6年以上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。.
電梯安裝、大修、改造結束后,經施工單位自檢,其質量和安全性能合格并出具自檢報告書后,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。 i、安全部件:門鎖裝置、限速器、安全鉗及緩沖器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,其中限速器與漸進式安全鉗還須有調試證書副本。
檢驗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,應當核實電梯是否依據《電梯檢測規則(試行)》中的規定按期進行了檢測。 對于按期檢測 的,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檢驗時間; 對于未按期檢測 的,應當立即報告電梯使用登記部門。
“新安裝電梯監督檢驗后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,每年檢測1次。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確保《特種設備使用標志》所標注的下次檢驗日期之前1個月完成檢測工作。 ” “使用單位應當在《特種設備使用標志》所標注的下次檢驗日期之前1個月,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。